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如何办理
温州洞头律师
2025-06-1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离婚后子女的户口办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首先,父母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,如未达成一致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儿童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。其次,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,以证明抚养权人。此外,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和户口簿。如已有户籍,可直接办理迁移登记;若无,则应在抚养地登记。在选择户籍登记机关时,双方可协商确定,否则由人民法院裁定。若因争执无法确定,需向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申请协调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一十条:子女无论是否出生时父母已经离婚,都是享有法律保护的。第六百十二条: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第六百十六条:父母有保护子女的财产权利的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》第十条:公民的户口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。第十一条:公安机关户籍主管部门负责户籍管理工作。第十二条:户籍迁移由迁出地、迁入地户籍机关办理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
上一篇:诈骗取证有哪些方法
下一篇:暂无 了